2021年4月21日,赣商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福春律师受立法部门邀请作为法律专家参加江西省人大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省人大环资委二级巡视员柳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王美娟、南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邹建华等领导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赣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中国体改会的PPP专家、江西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员王福春研究员,从该条例立法完善角度,提出总体法律体系和谐统一,与上位法不冲突,结合江西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循环利用实际,到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多个环节提高可操作性,减少立法政策味太浓等意见。从地方法规名称确定、概念周延性、章节设计、法律规范三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逻辑严谨等立法技术,综合运用倡导性、说明性、授权性、禁止性法律规范条款形式,提出产生者付费和谁投资谁受益立法原则平衡利益相关方权利义务的立法完善建议。并在会后提交了王福春律师关于《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18点意见或建议的书面材料。
江西省人大调研组介绍条例草案立法调研有关情况后,与会人员纷纷提出了对《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与建议。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政府部门,以及环保企业村居民代表等利益相关者发表了对条例草案的意见或建议。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不是文字游戏,而是直接面向法律实施和司法实践的事业。律师参与立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对于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赣商律师曾参与过《江西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立法调研等,发挥赣商律师的中立、专业、实践优势,可接受地方人大政府委托,独立承担完整地起草地方立法草案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