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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商学院 | 低空经济适航审定与安全标准的律师实务分析
发布时间:2025-05-27 23:25:49

本文作者:赣商律师事务所 王福春、王昱雯、万爱玲、徐志伟

一、低空经济适航审定与安全标准的法律框架

(一)国家层面的法律规定

我国适航体系由法律 - 法规 - 规章 - 规范四级构成。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是我国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的基本法律,它涵盖了航空器管理、飞行安全、空域使用、航空运输和机场管理等各个领域,为民航业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框架。例如,在航空器管理方面,明确了航空器的登记与国籍问题,规定只有取得中国国籍登记的航空器才能在国内合法运营;在适航管理方面,要求航空器及其设备符合适航标准并定期检验,确保航空器的技术安全。

法规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适航管理条例》细化了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要求,明确了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并且规定了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必须执行规定的适航标准和程序。

规章层面,以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体系为基础,如《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 - 21 - R4)、《正常类飞机适航规定》(CCAR - 23 - R4)等,为不同类型的民用航空产品和飞机提供了具体的适航审定标准和程序。

规范层面,由民航局制定,如《型号合格审定程序》(AP - 21 - AA - 2023 - 11R1),针对具体的适航审定场景和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无人机领域的专门规定

2024年1月,我国无人航空器管理的第一部专门行政法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 - 92)正式施行,与此前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管理程序》(AP - 21 - AA - 2022 - 71)一起,完善了无人机领域的法规 - 规章 - 规范适航体系。该条例按照最大起飞重量划分五类管理标准,对中型以上无人机实施严格适航审查,填补了行业监管空白。例如,规定了中型、大型民用无人机的适航管理方式,包括设计批准、生产批准和适航批准;根据运行场景及对应的运行风险,明确了无人机适航管理原则、分类和适用的证件类别等。

(三)地方层面的政策措施

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来推动低空经济的发展,并对适航审定与安全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例如,《广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企业申请适航审定,并在支持总部企业、整机和配套项目落地、开辟航线、开展业务等方面列明量化指标,说明奖补金额或比例;《深圳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基础设施、飞行服务、产业应用、技术创新、安全管理等方面助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对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低空空域的使用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四)欧盟相关规定

欧盟在低空经济的适航审定与安全标准法律框架中形成了层级分明的监管体系。其核心法律文件包括《欧盟无人机条例》(EU 2019/947)及配套的适航管理规则,针对新兴的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欧盟于2024年5月23日批准了专门政策(EU 2024/1111),将eVTOL归类为“垂直起降能力航空器”(VCA),并将其纳入旋翼类航空器框架下管理,明确其法定定义并建立独立于传统直升机的技术标准,如分布式推进系统安全要求和环境性能评估准则。这一政策自2025年5月1日起生效,涵盖适航审定、运行规则及飞行员资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VCA必须通过符合性评估(Module B+C)获得CE认证,并引入“创新空中交通”(IAM)概念规范运行场景。

在安全标准方面,欧盟通过《无人机运行条例》(EU 2019/947)将无人驾驶航空器分为开放类、特定类和认证类,分别设定最大起飞重量、飞行高度限制(如开放类限高120米)及操作人员资质要求。例如,超过25千克的无人机需遵循认证类标准,涉及持续适航性(Regulation EU No 1321/2014)和初始适航规范(Regulation EU No 748/2012)。对于有人驾驶的VCA,EASA发布了专用适航条件(SC-VTOL),要求分布式推进系统需通过冗余设计验证飞行安全,并强调全生命周期碳排放与噪音控制。此外,欧盟通过《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规范无人机数据采集行为,要求地理信息和飞行轨迹数据必须匿名化处理,并通过远程身份识别(Remote ID)技术实现实时追踪。

二、适航审定的流程与要点

(一)民用航空器的适航取证流程

我国民用航空器的适航取证,一般需要经过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和适航证(CoA)三个阶段。首先,设计单位需要取得“型号合格证”(TC),获得设计批准。这一过程主要包括提交申请/申请受理、确定审定基础(专用条件)、符合性计划制定与验证、签发型号检查核准书(TIA)、试飞、颁发型号合格证等环节。例如,沃飞长空AE200已获得全国首个面向5 - 6座乘客的、有人驾驶的eVTOL项目专用条件。然后,制造单位需要建立并维持一个满足要求的生产质量系统,取得“生产许可证”(PC),获得生产批准。最后,航空器需要取得“适航证”(CoA),即可交付运行。

(二)我国无人机适航认定分类

在无人机的管理体系中,适航管理是保障飞行安全和规范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根据无人机的不同特性和使用场景,可将其适航管理分为适航审定类、适航登记类和适航备案类。

适航审定类

适航审定类主要针对最大起飞重量150公斤的无人机,或者用于载人、危险品运输等高风险运行的无人机(无论重量)。这类无人机由于其自身重量较大或者运行风险较高,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适航审定。例如,大型货运无人机需要承载大量货物,飞行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至关重要;载人 eVTOL 涉及人员生命安全,更需要确保其设计、生产和运营都符合严格的标准。适航审定类无人机需进行型号合格审定(TC)、生产许可(PC)和单机适航证(AC)的完整适航流程,这与有人航空器的管理要求类似。

适航登记类

适航登记类适用于最大起飞重量25公斤≤重量< 150公斤的无人机(部分特殊用途可能放宽)。这类无人机的重量相对适中,使用场景较为广泛,但也需要进行一定的管理和规范,以确保飞行安全。无人机拥有者需要依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进行实名登记。登记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给出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并发送到登记的邮箱,拥有者需将登记标志图片打印为至少2厘米乘以2厘米的不干胶粘贴牌,并采用耐久性方法粘于无人机不易损伤的地方,且始终清晰可辨,便于查看。同时无人机需要符合民航局发布的适航限制,如噪声、电子围栏等方面的限制。这些限制是为了减少无人机对周围环境和其他航空器的影响,保障飞行安全和公共安全。

适航备案类

适航备案类适用于最大起飞重量< 25公斤的微型/轻型无人机(如消费级或低风险用途)。这类无人机重量较轻,使用场景多为娱乐、拍摄等低风险领域,因此管理要求相对较低。例如消费级航拍无人机(如大疆 Mavic 系列)和农业植保机(极飞 P 系列)。

(三)eVTOL适航审定的特点与挑战

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作为低空经济中的新兴航空器类型,其适航审定具有一定的特点和挑战。目前,仅欧盟发布了VTOL专用适航标准,中美暂无针对eVTOL的统一适航标准,而是按一事一议处理,对每个项目单独制定专用条件。我国eVTOL适航审定可分为两类,有人驾驶eVTOL的审定流程参考CCAR - 21、AP - 21 - AA - 2023 - 11R1,按照特殊类别航空器进行TC取证,专用条件制定参考EASA SC - VTOL、CCAR - 23、CCAR - 27,适航证为标准适航证,符合ICAO最低标准、满足开展国际航行的条件;无人驾驶eVTOL的审定流程参考CCAR92、AP - 21 - AA - 2022 - 71,运输类及正常类TC取证后可申请标准适航证,而限用类只能申请特殊适航证,不载人、不进入融合空域、不在人员稠密区上方飞行。例如,亿航EH216 - S历时3年完成全球首个无人驾驶eVTOL适航认证,峰飞V2000CG吨级物流无人机仅用1年半就取得突破,这体现了我国在eVTOL适航审定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实践经验。

(四)律师在适航审定中的实务要点

在适航审定过程中,律师可以为企业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首先,协助企业准备适航审定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例如,在申请型号合格证时,律师可以帮助企业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申请书,并准备好设计特征、三面图、基本数据等相关文件。其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企业在适航审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例如,对于企业在确定审定基础(专用条件)时遇到的法律问题,律师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律师还可以代表企业与民航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安全标准的主要内容与实践应用

(一)飞行安全标准

飞行安全是低空经济发展的首要前提。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飞行人员的资质、飞行计划的申报、飞行活动的监管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要求飞行员、机组人员等具备资质,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符合国家有关低空飞行申请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通过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出飞行活动申请,未经批准不得飞行。在实践中,律师可以为企业提供飞行安全合规方面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飞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飞行活动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二)航空器安全标准

航空器的安全标准涵盖了设计、制造、维修等多个环节。在设计方面,要求航空器的设计符合规定的适航标准和要求,确保航空器的结构强度、性能等方面满足安全需求。在制造方面,要求制造企业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系统,确保航空器的制造符合经批准的设计。在维修方面,要求维修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维修。例如,《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对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设计、制造、维修等环节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律师可以协助企业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维修等环节中遵守相关安全标准,防范法律风险。

(三)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标准

随着低空飞行器的广泛应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日益凸显。低空飞行器在飞行过程中会采集大量的地理信息、图像数据等,这些数据的安全和隐私保护至关重要。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数据的采集、使用、存储、传输等环节都做出了规定。例如,在无人机商业运营中,如果采集和使用数据的行为侵犯了个人隐私或泄露了敏感数据,可能会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律师可以为企业提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方面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在数据采集、使用、存储、传输等环节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四、律师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一)空域管理体制不够灵活问题及应对

当前的低空空域管理仍以军方主导,审批流程繁琐、周期较长,全国统一的低空空域管理政策尚未建立,试点开放的空域范围有限,未能充分满足通用航空和无人机的需求。律师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时,可以建议企业积极参与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试点工作,争取更多的空域资源。同时,律师可以协助企业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推动优化审批流程,采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加快飞行计划的审批速度。例如,企业可以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申请并实时查询审批进度。此外,律师还可以建议企业关注国家和地方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时了解低空空域管理的动态,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法律支持。

(二)行业准入标准不统一问题及应对

通用航空和无人机企业的准入标准在不同地方存在差异,行业规范尚未全国统一,例如农业喷洒、电力巡检的某些领域的操作标准缺乏细化指导,增加了企业合规的管理难度。律师可以为企业提供行业准入标准方面的法律咨询,帮助企业了解不同地区的准入要求和规范。同时,律师可以协助企业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准入标准和操作规范。例如,律师可以代表企业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呼吁制定全国统一的低空经济领域的企业准入条件和资质要求,明确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材料和流程,以覆盖无人机和通用航空各类应用场景。此外,律师还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

(三)安全监管与风险防控不足问题及应对

无人机飞行失控、空中碰撞等事故屡见不鲜,可能会因为一些监管技术的滞后,导致事故责任认定和追责机制难以明确,久而久之会使社会公众对飞行安全存疑。律师可以为企业提供安全监管与风险防控方面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无人机的维护管理、驾驶员培训、运行监控和事故应急处置。例如,律师可以建议企业普及无人机遥控身份验证(Remote ID)技术,实现对无人机实时定位、轨迹监控及身份识别,确保所有商业飞行器均在合法空域内活动。同时,律师可以协助企业购买第三方责任险,分散因事故造成的潜在风险。此外,律师还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代表企业参与事故责任认定和追责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隐私与数据保护立法不完善问题及应对

无人机商业运营可能因侵犯个人隐私或泄露敏感数据而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但现行法律未对无人机采集和使用数据的行为做出专门规定,企业合规操作缺乏明确指引。律师可以为企业提供隐私与数据保护方面的法律咨询,帮助企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同时,律师可以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使用、存储、传输等环节的操作规范。例如,律师可以建议企业在采集地理信息等数据时,明确采集范围和用途,避免非法获取涉密信息;在合同中约定数据采集的区域和使用方式,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此外,律师还可以关注国家和地方在隐私与数据保护方面的立法动态,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建议和应对策略。

五、结论

低空经济的适航审定与安全标准是保障低空经济安全、有序发展的重要基础。律师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时,需要深入了解适航审定与安全标准的法律框架、流程和要点,关注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通过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律师可以帮助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低空经济的健康发展。随着低空经济的不断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也将不断完善,律师需要持续学习和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低空经济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

2.《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3.《欧盟无人机条例》(EU 2019/947)

4.安徽省《关于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2024—2027年)》

5.蒋中麒,冯雪:《低空经济时代eVTOL飞行器适航审定的困境及对策》,《云南科技管理》2025。

6.鲍梦瑶,刘明,卢溢军:《民融合背景下的欧洲航空产品适航审定路径和发展趋势》,《民航学报》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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