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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商学院 | 赣商律师出席江西省陕西商会二届一次会长办公会就《新公司法条款解读与案例分析》作主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4-03-17 19:50:07

      2024年3月16日,江西省陕西商会副会长、常年法律顾问,赣商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福春律师,出席江西省陕西商会二届一次理事会暨一次会长办公会议,作《新公司法核心条款解读与案例分析》普法讲座。会议由江西省陕西商会会长党百远主持,线下线上200余企业家参加了本次法律讲座,也是赣商律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系列活动。新《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开始实施,本次公司法修订是公司法1993年颁布实施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它的修订将对新成立公司及存量公司产生极大地影响,学习贯彻新公司法将是今后企业家、公司企业每一位管理人员的重要任务。可同步观看视频号赣商律所王福春相关内容。



       王福春律师以合规和诉讼视角入手,采用案例分析和互动问答等形式讲解完新旧法条对比就公司法新修后的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讲解。在讲座开始后以新公司法中的问题进行提问,引导大家思考问题,场上气氛活跃,讨论积极热烈,大家纷纷就法律问题发表自身意见与看法。王福春主任就相应提问一一进行解答并仔细讲述了涉及的公司法新旧条款对比等。同时,就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讲解,包括股权转让中其他股东优先认购权的行使问题、股东出资瑕疵问题、抽逃出资责任承担问题、股东失权制度、资本认缴和实缴期限等问题。详细内容可观看视频号赣商律所王福春相关内容。



       王福春律师就亲自代理的经典案例,包括股权转让纠纷案、公司注销纠纷案及投资对赌案作了分析,凭借深厚的理论水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给与会企业家详细讲述了在此类情形下作为公司、股东应该高度注重企业自身发展问题,强调“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鼓励大家提高维权意识、积极维权,有意识的防范公司经营中潜在的法律风险。在问答环节,对提出“如果股东已经足额缴纳出资,债权人是否在诉讼中将企业与股东相关联?”,王福春主任积极耐心解答,获得了高度好评,在场听众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最后,王律师总结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治理结构中各机构有权利有义务有责任,在法律强制性规定下赋予了股东自由约定章程保护各主体合法权利,企业家要树立法商结合的理念,学会用法律保护好自身,同时利用法律整合资源追求效益。本次培训提高了与会人员对《公司法》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对公司法领域业务提供了帮助,为构建合规企业、法治企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赣商律师以“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的“专家进企、有法帮你、律动洪城”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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