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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聘请法律顾问与专职法务人员的区别、价值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6-12-30 15:12:02

中小企业聘请法律顾问与专职法务人员的区别、价值及注意事项

    随着法制经济的不断完善,绝大多数企业已具备建立企业自身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的意识。在许多大企业,已设立了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或叫法律顾问处,或叫法务部等,均直接隶属于总经理管辖。许多中小企业(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也积极雇佣专职的只能服务于本企业的法务人员(后简称法务专员)或外聘兼职的社会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后简称执业律师)。但孰优孰劣,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选择,下面就二者作一比较,以供企业抉择。

    一、服务时间的比较

    企业雇佣法务专员的优点在于企业可以随叫随到,可以随时面对面交谈咨询;而企业外聘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因法律顾问的办公室一般不在企业,无法随时面对面交谈,但通过电话、传真随时交流应当不成问题。

    二、服务范围的比较

    法务专员不仅可以为企业代理诉讼和追债,而且可以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同样法律顾问不但应为企业代理诉讼,还应当为企业处理很多非诉讼法律事务(见各法律顾问合同服务内容)。但重庆市现有执业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因历史的原因有以下不足: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局限于诉讼和追债,涉及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相对不足。导致这样的原因有历史的原因也有法律顾问的服务意识,还有企业自身对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的理解和把握。根据南昌市现有中小企业的现状,最需要的莫过于建立企业的法律事务(主要是合同事务)管理体系,究其实质,法律事务管理体系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预防、规避法律风险的最主要的首要的部分,一个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可以窥见其整体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建立法律事务管理体系也是法律顾问的首要职责,当一个中小企业的法律事务运作体系完善(公司律师完全胜任该工作)以后,一个律师完全有时间和精力同时服务于多个企业。

    三、业务素质比较,业务素质的高低决定着服务的效果

    1、要成为社会执业律师,首先必须取得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司法部组织司法资格(前身是律师资格)考试(每年通过率大约只有10%),再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才能成为执业律师。其进入的门栏高于法律工作者和企业法务专员。

    2、中小企业的法律事务不论涉及的种类或者数量一般不会太多,给予法务专员实践的机会(尤其是诉讼)不会太多,这样不利于法务专员自身经验的积累,而执业律师代理诉讼相对频繁,其身处律师事务所也更便于交流,其业务素质一般远远强于法务专员。

    四、支付的费用的比较

    南昌市一个法务专员的年薪应当在两万至三万之间,如果严格执行劳动法加上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一个企业为一个法务专员支付的费用应当在两万至五万元之间;另外法务专员因自身业务素质的原因在代理诉讼中无疑会增加败诉的风险,有的诉讼不得不找社会执业律师代理,这样不得不增加额外的代理费用。

南昌市现阶段法律服务仍是需大于供,一个普通的拥有执业经验的律师的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而一般中小企业开给法务专员的月薪不会超过2000元,这样的薪金是难以雇佣到有能力的社会执业律师担任专职法务专员。如果中小企业聘用兼职法律顾问,顾问费普遍在一万二至三万之间。 

    五、诉讼中作为代理人权利的比较

    在诉讼中,法律赋予执业律师许多比非执业律师的法务专员更便于诉讼的权利。

因此中小企业或是雇佣法务专员或是聘用执业律师管理公司法律事务,应主要考虑因素有: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⑵处理法律事务的范畴;⑶公司法律事务的多少;⑷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多少;⑸诉讼事务的多少及争议中是否需要以律师名义调取证据等。

    律师兼任企业法律顾问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律师是独立于企业的法律意见或建议的提供者。对于企业的不法行为或不合理的要求,律师有提出法律建议甚至拒绝服务的权利。二、律师是独立于企业的法律事务代言人。无论是诉讼业务还是非诉讼业务,在很多情况下需要律师代为参与,律师的身份就是企业委托的代理人。三、律师是独立于企业的法人行为的指导者。企业的对内对外活动在具体运作方面,企业需要依赖律师的专业知识,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企业行为有了律师的参与,特别是在重大项目上的律师参与,为本企业稳健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可有效降低经营决策的危机和风险。

    律师兼任企业法律顾问作用主要表现为:一、提供常规法律咨询。为企业提供常规法律咨询是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最基本的业务,事无巨细,小至劳动争议,大致项目决策、企业改制,企业经理人均可向律师征求法律意见,能够即时解答的,律师可即时答复,对于复杂的法律问题,律师应在认真研究、深入分析后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二、代理诉讼仲裁业务。诉讼或者仲裁,往往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中难以避免的环节。律师的职责,就是站在企业的立场,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为企业争取最为有利的裁判结果。三、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企业改制,公司合并与分立,对外投资,项目融资、公司上市等重大活动,往往利益攸关,是涉及企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必须有律师协助处理,关键时刻,更需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法律支持,律师作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四、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律师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是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颇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想要律师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企业应当积极邀请律师介入企业事务,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律师也应当积极加强这方面的引导,企业的内部管理、业务管理、合同管理、经营管理等,一旦律师参与进来,无疑有助于规范企业行为,即使发生意外,也能做到有的放矢。五、预防减少企业风险。企业对于各类风险的存在不是不重视,而是不知道怎么重视,如何去预防,怎样来防范,在实践当中,很少有企业采取事前防范措施,往往是在潜在的风险酿成现实的灾难之后,才匆匆忙忙寻求律师处理,这种情况下,既给律师的工作增加了不必要的难度,也给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可谓得不偿失。

    在聘请法律顾问的认识方面,很多企业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误区: 

    误区一:请诉讼经验丰富的律师

    为企业提供诉讼法律服务,是企业法律顾问的基本职能,但这不是主要的,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为企业管理和经营活动把关,协助企业预防各类风险的发生,防止已发生的损失不当扩大,尽最大努力为企业减免损失。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最高境界,不是为该企业打了多少官司,而是利用自己的智慧和业务能力让该企业尽量别惹上官司。

    误区二:请名气大的律师

    很多当事人在聘请法律顾问时,往往是冲着律师的名气去的,认为名气大的律师所起的作用也大,其实,当事人的这种观念是不科学的,中国的律师业也在不断成长,而且正在进行专业划分,名气大的律师不一定就是对企业法律业务擅长的律师,在各个法律领域,如婚姻法、继承法、刑事辩护等,有不少很有建树的大律师,这些大律师未必就对企业法律业务比其他律师更在行,这些大律师们籍自己多年的名望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后,很多实际业务仍然需要其他律师辅助。在我看来,与其聘请大律师,倒不如聘请专业性更强的企业律师担任本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什么我要这么说,因为这样可以让专业律师更容易走进该企业的经营管理业务核心,进行更加贴近本企业实际需求的业务指导。

    误区三:请法律顾问单位多的律师

    很多企业经营者有这样的认识,倾向于聘请已经担任了多家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担任本企业的法律顾问,这是典型的中国人的跟风的心态,这样的心态同样也是不科学的,律师的实力和能力并不在于他给多少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而是在于该律师的服务能否让企业满意。我并不是说顾问单位多的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上有什么问题,但是在选择企业法律顾问的问题上,我还是建议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综合权衡,切忌盲目跟风。

    误区四:请收费便宜的律师

    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是一种有偿业务,应当体现出律师的真正价值所在,在我看来,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地位并不比一位企业副总逊色多少,有的企业将律师视为外人,不愿意律师融入自己的企业管理和经营中,对律师在企业中所起的作用认识有限,自然也就不希望付出更多的代价聘请法律顾问,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样的法律顾问所起的作用也相当有限。指望以较小的代价让律师做出更多的付出是不符合价值规律的,在法律服务领域,没有打折的律师,只有打折的服务。

    误区五:请自己在律师界的亲朋好友

    找熟人好办事,请法律顾问自然也在熟人圈里寻,这种现象在当前的法律服务市场很流行,中国人的人情世故关系网,在这方面很突出的。熟人有熟人的优势,但是熟人也有熟人的不足。熟人可能专业,但未必就一定专业。有时候正是因为太熟悉了,即使发生熟人出现问题的情况下,也难以拉下脸来,追究责任或者予以解聘。

    误区六:请关系硬的律师

    我见过很多当事人,他们在委托你之前,总是习惯询问你有没有关系,指望通过关系办案,使法律的天平更倾向于自己。客观上说,当事人的询问是有一定道理的,关于社会的阴暗面我不想多说什么,我想说的是,单纯的利用关系,可能迟早要出问题,反而殃及自己。一个正常运营的企业,应当重视法律,尊重法律,并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过分地去倚重于关系。侧重关系学的律师习惯利用关系办案,是一种思维,侧重于法律的律师习惯利用法律办案,是另一种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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