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 ECC《工程施工合同》(ICE 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
英国 ECC《工程施工合同》(ICE 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
选项表
1.总则
2.承包商的主要责任
3.工期
4.测试和缺陷
5.付款
6.补偿事件
7.所有权
8.风险和保险
9.争端和合同终止
选项 A:带有分项工程表的标价合同
选项 B:带有工程量清单的标价合同
选项 C:带有分项工程表的目标合同
选项 D:带有工程量清单的目标合同
选项 E:成本偿付合同
选项 F:管理合同
选项 G:履约保函
选项(H-Z)
成本组成表
合同资料第一部分 由雇主提供的资料
第二部分 由承包商提供的资料
选项表
首先决定合同形式的选择策略,即在下列六种主要选项中必须选择一种。
选项A:带有分项工程表的标价合同
选项B:带有工程量清单的标价合同
选项C:带有分项工程表的目标合同
选项D:带有工程量清单的目标合同
选项E:成本偿付合同
选项F:管理合同
然后考虑下列次要选项,可以不选,也可以任意组合选用。
选项G:履约保函
选项H:母公司担保
选项J:支付承包商预付款
选项K:多种货币(不能与选项C、D、E和F同时使用)
选项L:区段竣工
选项M:承包商对其设计所承担的责任只限于运用合理的技术和精心设计
选项N:通货膨胀引起的价格调整(不能与选项E和F同时使用)
选项P:保留金(不能与选项F同时使用)
选项Q:提前竣工奖金
选项R:工期延误罚款
选项S:功能欠佳罚款
选项T:法律的变化
选项U:1994年施工(设计和管理)法规(仅用于英国本土的合同)
选项V:信托基金
选项Z:合同附加条件
1.总则
工作原则10
10.1 雇主、承包商、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在工作中相互信任、相互合作。裁决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独立工作。
合同用词及其定义11
11.1在本合同的条文中,合同资料所确认的用词以斜体字表示,另外专门定义的用词首字母大写。
11.2
(1)当事方为雇主和承包商。
(2)其他方为雇主、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裁决人、承包商以及承包商的雇员、分包商或供应商以外的人员或机构。
(3)合同生效日指本合同生效之日。
(4)实施合同工程指根据本合同为完成合同工程所从事的必要工作,也指本合同要求的一切附带作业、服务和工作。
(5)工程信息的内容为:
(a)对合同工程的规定和说明;
(b)对承包商实施合同工程所用方法的要求。
其形式可为:
(a)合同资料规定的含有此种内容的文件;
(b)按本合同发出的指令。
(6)场地资料指:
(a)描述工地现场及其周围环境状况的资料;
(b)合同资料规定的含有此种资料的文件。
(7)工地现场是指场地界限以内的区域,以及受本合同工程影响的该区域上空和地下的范围。
(8)施工作业区指合同资料中所指的施工作业区域,以及以后根据本合同变更的区域。
(9)分包商为完成部分合同工程与承包商订立合同关系,或供应由其专为合同工程全部或部分设计的设备和材料的个人或企业实体。
(10)设备和材料系指将用于合同工程上的设备和材料。
(11)施工设备系指由承包商提供并由其在实施合同工程时使用的设备,但工程信息未要求承包商将此类设备用于合同工程上。
(12)竣工日为合同资料中所指定的竣工日,或以后根据本合同变更的竣工日期。
(13)竣工系指承包商已经
(a)完成了工程信息中规定其在竣工日应完成的所有工作;
(b)改正了可能会妨碍雇主使用合同工程且已指出的缺陷。
(14)已__________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系指合同资料中所确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或项目经理认可的最新施工进度计划。项目经理认可的最新施工进度计划将取代所有先前已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
(15)缺陷系指
(a)合同工程中不符合工程信息的部分工程;
(b)由承包商设计的部分工程不符合:
①适用法律;
②已为项目经理认可的承包商设计。
(16)缺陷证书可以为一份在缺陷责任解除日之前,监理工程师已通知而承包商尚未改正的缺陷项目清单。如无缺陷时,该证书也可成为一份无任何缺陷的声明。
(17)间接费系用间接费费率乘以实际成本计算得出的金额。
解释与法律12
12.1 除上下文另有说明外,在本合同中,单数形式的用词也具有复数的意义,反之亦然。阳性形式的用词也具有阴性和中性的意义。
12.2本合同受合同法管辖。
函件联系13
13.1 本合同要求的每一指令、证书、提交件、建议、记录、认可、通知和答复函均应以可读、可复制和可记录的形式进行联系并用本合同语言书写。
13.2,当函件送达收件人告知的最新地址时,函件方才生效。若收件人未告知最新地址,则当函件送达至合同资料中写明的收件人地址时,函件即生效。
13.3 若本合同要求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或承包商对函件作出答复,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这一答复应在答复期内作出。
13.4 项目经理应对承包商提交或再次提交要其认可的函件作出答复。若答复为不认可,项目经理应说明其理由,承包商应在答复期内考虑这些理由后再次提交函件。项目经理不予认可的理由为,尚需进一步的资料以全面评价承包商所提交的函件。
13.5 若在函件答复期期满之前,项目经理和承包商均同意延长函件答复期,项目经理可以延长函件答复期。项目经理应将双方同意的延长期限通知承包商。
13.6项目经理向雇主和承包商签发证书。监理工程师向项目经理和承包商签发证书。
13.7本合同要求的通知书应与其他函件分开传递。
13.8项目经理可以不认可承包商提交的函件。以本合同规定的理由不认可承包商提交的函件不属于补偿事件。
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14
14.1 项目经理或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提交的函件的认可并不改变承包商对实施合同工程的责任或对其设计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14.2 在通知承包商后,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可以对其任一行为授权,也可以撤消此种授权。在本合同中,涉及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的行为包括了其授权代表的行为。
14.3项目经理可以向承包商发出指令变更工程信息。
14.4在替换人选通知承包商后,雇主可撤换项目经理或监理工程师。
增加施工作业区15
15.1承包商应将要求增加施工作业区的建议提交项目经理认可。项目经理不认可的理由为:
(a)所拟增加的施工作业区非为实施合同工程所必需;
(b)所拟区域将为本合同以外的工程所使用。
早期警告16
16.1一经察觉将导致下列后果的问题,承包商和项目经理任一方应立即向对方发出早期警告:
(a)增加合同价款总额;
(b)推迟竣工;
(c)削弱合同工程的使用功能。
16.2项目经理或承包商都可要求对方出席早期警告会议。每一方都可在对方同意后要求其他人员出席这种会议。
16.3在早期警告会议上,与会各方应在下列方面合作:
(a)提出并研究建议措施以避免或减小作为早期警告而通知的每一问题的影响;
(b)寻求对将受影响的所有各方均有利的解决办法;
(c)决定与会各方应采取的行动以及根据本合同应采取行动的一方。
16.4项目经理应在早期警告会议上将所研究的建议和作出的决定记录在案,并将记录复印件发给承包商。
歧义和矛盾17
17.1 一经察觉在本合同组成文件之中或各组成文件之间存在歧义和矛盾,项目经理或承包商均应立即通知对方。项目经理应发出指令解决此种歧义和矛盾。
健康和安全18
18.1承包商的行为应符合工程信息中规定的对健康和安全的要求。
不合法和不可能的要求19
19.1 一经察觉在工程信息中有不合法和不可能的要求时,承包商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若项目经理同意,他应发出指令适当变更工程信息。
2.承包商的主要责任
实施合同工程20
20.1承包商应按工程信息实施合同工程。
承包商的设计21
21.1承包商应完成工程信息中规定由其承担的部分工程的设计。
21.2承包商应按工程信息的要求,将设计细节提交项目经理认可。项目经理不认可的理由为:
(a)该设计不符合工程信息的要求;
(b)该设计不符合适用法律。
只有当项目经理认可其设计后,承包商方可继续进行相关工作。
21.3若设计的每一部分可完整审核,承包商可将其设计按各部分分批提交项目经理认可。
21.4承包商应保障雇主免于承担因承包商侵害专利或版权引起的索赔、补偿和费用。
21.5 对于因承包商设计而产生的但未列入缺陷证书中的缺陷,承包商对雇主所承担的合同责任只限于合同资料中所规定的金额,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延误或合同工程使用功能欠佳的损失赔偿费。
使用承包商的设计22
22.1 除非在工程信息中另有规定,雇主为合同工程的施工、使用、改造或拆除的目的以及为工程信息中规定的其他目的,均可使用和复制承包商的设计。
施工设备的设计23
23.1 承包商应按项目经理的指令将施工设备的设计细节提交项目经理认可。项目经理不认可的理由为,该设备使承包商不能根据下列诸项实施合同工程:
(a)工程信息;
(b)已为项目经理认可的承包商的设计;
(c)适用法律。
人员 24
24.1 承包商可以雇用在合同资料中所提名的每一位主要人员为其工作,或雇用经项目经理认可的替换人选。承包商应将拟雇用的替换人选的姓名、相关资格和经历提交项目经理认可。项目经理不认可所拟人选的理由为,其相关资格和经历不如拟被其替换的人员。
24.2 项目经理可以在说明理由之后,指令承包商调离其雇员。承包商应作出安排使该雇员在一日后,与本合同的工作不再有进一步的关系。
合作25
25.1 系包商应在获得和提供与合同工程有关的信息方面同其他方合作。承包商与工程信息中指明的其他方共用施工作业区。
分包 26
26.1 若承包商将工程进行分包,其履行合同的责任视同工程未分包时一样。本合同实施时分包商的雇员和施工设备均被视为承包商的雇员和施工设备。
26.2 承包商应将建议的每一分包商的名称提交项目经理认可。项目经理不认可某一分包商的理由为,该分包商的指定将使承包商不能实施合同工程:在项目经理认可某一建议的分包商之前,承包商不得指定该分包商。
26.3承包商应将每一分包合同中建议的分包合同条件提交项目经理认可,除非所建议的分包合同条件:
(a)是使用NEC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或NEC专业服务合同;
(b)项目经理同意不需要提交。
在项目经理认可所建议的分包合同条件之前,承包商不得指定分包商。项目经理不认可这些分包合同条件的理由为,这些分包合同条件:
(a) 使承包商不能实施合同工程;
(b)未包括分包合同各当事方应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条款。
来自其他方的批准27
27.1若有必要,承包商应从其他方获得对其设计的批准。
接触工程28
28.1承包商应为下列人员接触在建工程和为本合同贮存的设备和材料提供方便。这些人员是
(a)项目经理;
(b)监理工程师;
(c)由项目经理通知承包商的其他人员。
指令 29
29.1承包商应服从项目经理或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所发出的指令。
3.工期
开工和竣工30
30.1承包商从第一个现场占有日起方可开始施工作业,并应在竣工日或竣工日之前竣工。
30.2项目经理确定竣工日期。项目经理应在工程竣工后一周内签发竣工证书。
施工进度计划31
31.1 若合同资料未明确施工进度计划,承包商应在合同资料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经理提交首次施工进度计划以供认可。
31.2承包商应在其所提交认可的每一施工进度计划中表明:
(a)开工日、现场占有日和竣工日;
(b)对于每一项工作,承包商计划使用的施工设备和其他资源的施工作业方法;
(c)计划的竣工日期;
(d)下列各项工作的次序和时间安排:
(ⅰ)为实施合同工程承包商计划要进行的各项施工作业;
(ⅱ)在工程信息中规定的雇主和其他方的工作或承包商以后与他们达成一致的工作。
(e)为允许雇主和其他方进行其工作而承包商计划先应完成的工程的完成日期;
(f)下列各项的规定:
(ⅰ)备用时间;
(ⅱ)风险机动时间;
(ⅲ)健康和安全要求;
(ⅳ)本合同中提出的施工工序。
(9)为按照他的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合同工程,承包商所需要的:
(ⅰ)在现场占有日之后开工的部分工地现场的占有日期;
(ⅱ)施工进度计划的认可日期;
(ⅲ)由雇主供应的设备和材料以及其他物品的进场日期。
(h)工程信息要求承包商在提交供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中应说明的其他内容。
31.3 在承包商提交供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后两周内,项目经理可以认可该施工进度计划,也可以将其不认可的理由通知承包商。不认可施工进度计划的理由为,该施工进度计划:
(a)不切实际;
(b)未反映本合同所需的信息;
(c)未真实地反映承包商的计划;
(d)不符合工程信息。
修订施工进度计划32
32.1承包商应在每一经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中表明:
(a)每__________项施工作业所达到的实际进度及其对剩余工
上一条:资产重组合同[适用各方] 下一条:委托审计合同[适用会计师事务所] 返回列表